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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期待加速跑

【2018.09.04】

    “日前,赤湾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启动了船舶岸电系统二期工程,盐田国际集装箱
码头有限公司启动了船舶岸电系统四期工程。这两大码头岸电工程建成后,深圳港岸电
设施可增加5 个。届时,深圳港具备岸电供电能力的大型深水泊位将达到30 个。”8
月20 日,深圳市港航和货运交通管理局港航处徐敏就深圳港口岸电发展情况介绍道,
深圳市政府为降低企业经济压力,大力支持深圳港船舶岸电项目,对已竣工验收的港口
      岸电设施给予总投资额的30%补贴。
当前,我国积极推进岸基供电技术应用,但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港口岸电难
上船”的现象也频频出现。“高昂的岸电设施初装费和岸电远远高出船舶辅机烧油发电
的成本是横亘在岸电推广之路上的两座‘大山’。”徐敏说。
7 月初,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
见》,提出2025 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免收需量(容量)
电费。业内人士表示,期待该项政策的真正落实能扭转岸电应用的尴尬局面,从而让岸
电成为我国环保事业实实在在的助力。
      岸基建设补贴 政策需加大力度
    “集装箱岸基供电设施建设成本约每套2500 万元,虽然通过国家和地方两级财政
补贴,补贴了改建企业70%—80%的建设费用,但岸电的收益较低,后期折旧、维护、
人员成本较高。尤其是在船舶改造的成本方面,适用于高压岸电的船上受电系统,一套
进口设备的价格在500 万—700 万元左右,国产设备也需要200 万—300 万元。”相关
人士表示,岸电设施的初装费一直是岸电推广的“拦路虎”。
《广西节能减排降碳和能源消费总量总量控制“十二五”规划》《广西“十三五”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广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十三五”发展规
划》等区域性重要规划和方案文件均提出,“十三五”期间重点推广应用靠港船舶使用
岸电。“但截至目前,广西尚未出台相关岸电项目的资金和政策支持文件。”北部湾港
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而在我国经济发达的沿海港口,为激励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政府的补贴力度可谓空
前。以深圳为例,2018 年1 月正式实施的《深圳市绿色低碳港口建设补贴资金管理暂
行办法》确定了对港口岸电设施建设、船舶岸电受电设施改造的补贴政策:对港口已经
建成竣工并通过验收核查的岸电设施,按不超过项目建设费用30%的标准资助;现有深
圳籍货物运输船舶进行岸电受电设施改造的,按改造费用的30%进行资助;对港口岸电
设施产生的供电需量费进行全额补贴,申请供电需量费的港口每季度靠泊期间使用岸电

的船舶不得少于3 艘次;大型远洋船舶靠泊深圳港码头首次成功使用岸电的,给予相应
港口码头企业每艘船舶3 万元的岸电测试费用补贴。
       关于岸电推广的进一步发展,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建议,应加大岸电项目资金补贴力
度,对推广港口码头岸电、船舶用电改造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出台相关政策进行扶
持,如对装有岸电的船舶可优先停靠码头装卸货物,以此逐步淘汰落后、超排放标准的
船舶。
       日照港方面亦同样表示,针对岸电技术的推广应用,建议交通运输部从国家层面继
续对岸电项目建设实施资金奖励政策,设立岸电项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港口开展岸
电项目建设。同时,建议交通运输部组织制定相关标准、鼓励使用岸电的配套奖励措施,
调动靠港船舶接用岸电的积极性,提高岸电设施的使用效率。
       降低供电成本是大势所趋
       据了解,容量电费又称基本电费,是电网企业根据客户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和国
家批准的基本电价计算的电费。一直以来,港口岸电采取的都是两部制电价,在没有相
关补贴的情况下,岸电使用成本远远高出船舶辅机烧油发电的成本。以上海吴淞邮轮港
为例,国网电力公司按照分类商业电价收取电费,2016 年岸电实际用电量约47 万千瓦
时,产生电度电费约35 万元,相当于平均电度电费为0.75 元/千瓦时;长期使用下去,
这一笔电费不可小觑。
      除了岸基供电设施需要改造,船舶上的相应设施也需要改造。从交通运输部官网查
询到,全国第五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富强中国”轮的岸电改装项目总投资约600
万元,其中设备投资约300 万元,虽然年可节约燃油成本57 万元,但投资回收期约10
年。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提供这样一组数据,南京具备接入岸电能力
船舶的实际接岸电比例仅为11.5%,平均每年用电量仅为3 万度左右。因此,目前码头
岸基供电设施能力大于船舶的实际需求,船公司使用岸基供电的积极性并不高。
南京港相关负责人建议,国家层面应制定船舶接入岸电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重点针对船公司和港口企业,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同时建立一套监管体系,规范岸
电建设、推广与使用的全过程。
       此外,据湖州市港航局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由电力部门投资建设的水上服务区、
锚泊区共70 套岸电桩,均执行1.4 元/度的岸电电价(其中基本电价0.7024 元/度,用
电服务费为0.6976 元/度)。与1.7 元/度的柴油发电成本相比,优势不明显;与京杭
运河沿线江苏等省执行1.16 元/度的岸电电价相比,价格更是偏高。因此,该市靠港船
舶的岸电使用率并不高。
       对此,湖州市港航局认为,国网浙江供电公司应对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基本电价统一
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0.7024 元/度);取消用电服务费,由企业(包括电力部门)自
主投资的岸电项目,实行免收取用电服务费,以引导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岸电产业化仍需加足马力据了解,岸电系统可分为岸上供电系统、电缆连接设备和船舶受电系统三大部分。
      目前,我国岸电系统厂家数量不少,但大多数生产的是低压岸电,相当于低压交流充电
桩,无并网装置,技术含量低,一般只能为内河船舶提供岸电。
但长远看来,高压岸电系统代表了船舶岸电系统的发展方向。高压岸电电源容量大,
一根电缆连接上船,即可满足船舶在靠港期间的常规作业用电要求,具有连接便捷化和
操作自动化等优点。
      为推动岸电的使用并使其成为未来发展趋势,我国近年来对高压变频不间断供电技
术进行持续研发,获得一批专利并编写了国家标准。另外,还推出了拥有高压岸电变频
电源、低压岸电电源、内河码头小容量岸电电源等一整套设备和解决方案的全系列船舶
岸电系统,可为国内外各型船舶提供岸电。
       业内专家建议,我国应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岸上供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
间的带载转移等技术进行重点攻关,港口企业、配套企业、航运企业则应实现联动并形
成意见反馈机制,充分利用优惠政策,推动我国岸电加速应用和产业化。
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建议,应尽快研究制定船舶用电改造行业标准规范;实现船舶使
用岸电的接口设备通用标准化;结合国家环保政策划定更大范围的船舶排放控制区;出
台强制性使用岸电要求等,以推进港口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
       未来,在经济激励与政策支持双管齐下,期待我国岸电打破发展瓶颈、加速前进,
最终实现“绿色航运”的伟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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